设为首页 | 访问中国室内门网首页 | 室内门网会员
近年来,沈阳市室内门行业合同纠纷案例逐年上升,买卖双方责、权、利很不明确的各式合同“五花八门”导致买卖双方利益得不到应有的保护的现象较为突出,为此,市工商局与市装饰产业协会为维护橱柜和室内门行业的正常经济秩序,保护买卖双方责、权、利,减少和避免合同纠纷,促进装饰行业发展。
从年初开始,市工商局与市装饰产业协会组织有关人员就开始着手制定橱柜和室内门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新的《沈阳市室内门买卖合同》已在全市范围内实施使用。
室内门网更多相关资讯推荐阅 室内门的竞争趋向白热化 门洞尺寸也要标准化